日本語能力試驗須知
(報名前必須細心閱讀)
  1. 考試目的
    日本語能力試驗是日本國際交流基金與日本國際教育支援協會從1984年開始為母語非日語的學習者實施的日語水平認定測試。2011年全世界參加該考試的人數約達61萬人。
    2009年起,日本語能力試驗由每年12月舉辦一次改為在7月及12月每年舉辦兩次。
    2010年起,日本語能力試驗由四個級別改為五個級別 - N1、N2、N3、N4、N5。(N1為最高級別)
  2. 主辦單位
    在日本國內由「財團法人日本國際教育支援協會」主辦;而日本以外地方則由日本的「國際交流基金」及國際交流基金指定當地團體協辦。「香港日本語教育研究會」乃香港及澳門地區的協辦團體,統籌香港及澳門地區日本語能力試驗有關事宜。
  3. 考試時間及認定標準
    N1 與 N2 考試分開「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讀解」與「聽解」2個部份。
    N3、N4、N5 分開「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言語知識(文法)、讀解」及「聽解」3個部份。
    各級考試時間及認定標準請參考下面列表。
    考試內容 認定標準
    類別 時間

    N1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讀解
    聽解
    合計
    110分鐘
    55分鐘
    165分鐘
    能夠理解運用於各種場合的日語
    【閱讀能力】
    • 能夠閱讀有關各類題材的報紙社論、評論等邏輯性稍強、抽象度高的文章,理解文章的構成及內容。
    • 能夠閱讀有關各類題材的深層次內容的讀物,理解上下文及具體的表達意圖。
    【聽解能力】
    • 能夠聽懂各種場合一般語速的連貫會話、新聞及講座內容,詳細理解上下文意、人物的關係及內容的邏輯構成等,掌握大意。

    N2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讀解
    聽解
    合計
    105分鐘
    50分鐘
    155分鐘
    能夠理解日常生活中的日語,和一定程度上理解運用於各種場合的日語
    【閱讀能力】
    • 能夠閱讀和理解有關各類題材的報紙及雜誌報導、解說、簡單的評論等論點清晰的文章內容。
    • 能夠閱讀有關一般話題的讀物,理解上下文及表達意圖。
    【聽解能力】
    • 除了日常生活中的日語外,能夠聽懂接近一般語速的各種場面的連貫會話及新聞,理解上下文意、人物的關係,掌握大意。

    N3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
    言語知識 (文法)、讀解
    聽解
    合計
    30分鐘
    70分鐘
    40分鐘
    140分鐘
    能夠一定程度上理解日常生活中的日語
    【閱讀能力】
    • 能夠閱讀和理解日常話題中表達具體內容的文章。
    • 能夠通過報紙的標題瞭解文章的大致內容。
    • 在日常生活中,對於難度稍高的文章,通過解釋或改變表達方式能夠理解其大意。
    【聽解能力】
    • 能夠大致聽懂接近一般語速的有關日常生活的連貫會話,大致理解會話的具體內容及出場人物的關係等。

    N4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
    言語知識 (文法)、讀解
    聽解
    合計
    25分鐘
    55分鐘
    35分鐘
    115分鐘
    能夠理解基礎日語
    【閱讀能力】
    • 能夠閱讀和理解使用基本詞彙及漢字書寫的有關日常生活話題的文章。
    【聽解能力】
    • 能夠大致聽懂語速稍慢的有關日常生活的會話。

    N5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
    言語知識 (文法)、讀解
    聽解
    合計
    20分鐘
    40分鐘
    30分鐘
    90分鐘
    能夠一定程度上理解基礎日語
    【閱讀能力】
    • 能夠閱讀和理解使用平假名、片假名及用於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漢字書寫的慣用短語、句子及文章。
    【聽解能力】
    • 能夠聽懂語速緩慢的課堂用語及日常生活用語中的簡單會話。
    詳細資料亦可參考官方網頁
  4. 考試各項得分
    得分分類 得分範圍

    N1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 0 ~ 60
    讀解 0 ~ 60
    聽解 0 ~ 60
    總計得分 0 ~ 180

    N2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 0 ~ 60
    讀解 0 ~ 60
    聽解 0 ~ 60
    總計得分 0 ~ 180

    N3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 0 ~ 60
    讀解 0 ~ 60
    聽解 0 ~ 60
    總計得分 0 ~ 180

    N4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讀解 0 ~ 120
    聽解 0 ~ 60
    總計得分 0 ~ 180

    N5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讀解 0 ~ 120
    聽解 0 ~ 60
    總計得分 0 ~ 180
    詳細資料亦可參考官方網頁
  5. 合格準則
    考試得分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方會被評為合格:1) 總分必須達到合格分數,2) 各單項得分必須分別達到各項的基準分數。如果各單項得分中有一項沒有達到基準分數,那麼,無論總分多高都不能評為合格。
    另外,考生若缺席或早退任何一部份考試,所有試卷(包括出席部份)均不會獲得評分,亦會被評為不合格。
    N1~N5各級合格分數及各單項基準分數如下:
    總分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
    讀解 聽解
    得分範圍 合格分數 得分範圍 基準分數 得分範圍 基準分數 得分範圍 基準分數
    N1 0~180 100 0~60 19 0~60 19 0~60 19
    N2 0~180 90 0~60 19 0~60 19 0~60 19
    N3 0~180 95 0~60 19 0~60 19 0~60 19

    總分 言語知識
    (文字•語彙•文法)•讀解
    聽解
    得分範圍 合格分數 得分範圍 基準分數 得分範圍 基準分數
    N4 0~180 90 0~120 38 0~60 19
    N5 0~180 80 0~120 38 0~60 19
    有關合格準則詳細資料亦可參考官方網頁
  6. 報名方法
    請參閱本網站中有關報名方法的網頁。
    所有考生必須遵守香港特區政府及澳門特區政府公佈之最新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並配合考試場地的防疫要求,方可進入考試場地參加考試。未能遵守相關防疫要求者,一律禁止進入考試場地,考試費恕不退還。
  7. 報名注意事項
    1. N4及N5考試於上午舉行,N1、N2及N3考試在下午舉行,欲報考兩個級別的考生請留意有關考試是否在相同時段舉行。網上報名系統並不接受考生報考兩個相同時段舉行的考試。另外,上午及下午的考試不一定在相同試場舉行,敬請留意
      考試時間 (只供參考):N1-N3: 1:25pm~5:30pm, N4-N5: 8:15am~12:00pm
    2. 第1回(7月)日本語能力試驗成績約於8月底可供網上查閱。考生可於網上查閱成績後的報名期間內報名參加第2回(12月)考試
    3. 考試費必須以指定方式繳交
    4. 報考兩個級別的考生請填寫兩份報名表格,以及分別以2張繳費單繳交各級的報名費
    5. 考試場地由電腦系統隨機編配,考生不得異議 (已繳交的報名費恕不退還,敬希垂注)。試場地址隨准考證寄給考生
    6. 試場廣播語言:廣東話(輔以少量日語)
    7. 全世界均於同一天舉行的日本語能力試驗,由於沒有補考機制,所以當發生人力不能改變的事故(如惡劣天氣、颱風、黑色暴雨警告、天災、戰爭、政治動盪、工業行動等) 時,考試必須被迫取消。在此情況下,考生可選擇參加下一回考試而無需重新報名, 或可收回50%考試費作退款。本會對因此引致的任何損失恕不負責
    8. 假如閣下是傷健人仕,考試時需要特別安排,請必須於報名截止前與本會聯絡,電話:2866-9991
    9. 一經報名,考試費用概不退還。本會概不接受轉換級別或考區,也不能挪作下一次考試的報考費用或改為其他人的報考費用
    10. 本會有權拒絕任何人士報名而無須解釋理由。如有任何爭議,本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8. 考試當日
    1. 考試當日,考生必須攜帶准考證、鉛筆(HB/No.2)、擦膠,以及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証明文件到指定試場參加考試。考生於檯上只可放置以上物品。
    2. 『言語知識』考試開始10分鐘後,遲到之考生不得進入試場;『聽解』考試一經開始,遲到之考生即不得進入試場。考生若缺席或早退任何一部份考試,所有試卷(包括出席部份)均不會獲得評分,亦會被評為不合格。
    3. 考試當天如不能出示准考証者,可於應考試場申請臨時准考証,費用港幣100元正。
    4. 試場不設時鐘,考生如需計時,請自備手錶 (手錶需戴於手腕上)。唯考試時間以監考員宣佈為準。請注意,考生不可在考試期間以手提電話用作計時。
    5. 考試主辦機構有可能於試卷內加入不計分題目,此等題目可協助釐定得分比較的基準,以及測試新題目在實際考試上的作用。
    6. 考試期間(由監考員派發試卷至宣佈解散為止),如發現考生有任何違規行為,考生的考試資格將被取消,考卷將不獲評分,考試費亦不會退還。考生進行或意圖進行以下行為,即屬違規行為:
      1. 考生所持的手提電話、手錶或鬧鐘等發出聲響或振動
      2. 考試時提供答案予其他考生或從其他考生得到答案,翻閱字典、書籍、紙張、電話,或把資料預先寫在桌上或任何道具上等作弊行為
      3. 你代替別人或別人代替你參加考試,使用虛假証件或其他原因等令考生身份不能被識別
      4. 不聽從監考員指示
      5. 把問題紙或答案紙帶走,把問題紙或答案紙抄寫、攝影,或於聽解考試時錄音
      6. 在考試期間騷擾其他考生
      7. 把問題紙/答案紙或其內容的影像、聽解錄音等考試內容於互聯網或以其他方式公開或使用
      8. 協助別人進行第(2)(3)(5)(6)(7)項之行為

      考生在考試期間被發現有以上違規行為時,該考生將被勒令停止繼續參加餘下的考試並需要立即離開試場。主辦機構國際交流基金有權要求違規的考生或分數有可疑的考生重考、取消該考生的考試成績(包括過去的考試成績)、不予發出任何成績單、或禁止該考生以後再參加考試。若有公司/學校/機構等向國際交流基金查詢該考生成績時,國際交流基金亦會通知該等公司/學校/機構有關考生曾被取消考試資格等資料。主辦機構對考生因此有可能招致的任何損失恕不負責。
    7. 有關更詳細的考試須知,將連同准考証一併寄給考生
  9. 答案紙填寫方法
    填寫答案注意事項   (請按此)
    各項答案填寫方法   (N1, N2)  (N3, N4, N5)
  10. 考試成績公佈
    1. 所有考生將由日本主辦機構發給成績單。考試合格者會獲發該級証書。成績單及合格証書並不會郵寄給考生,香港日本語教育研究會會以專函通知考生於指定期間內到本會領取。
    2. 12月考試成績單及証書約於考試後翌年的3月中旬發出。7月考試成績單及証書約於考試後同年的10月上旬發出。
    3. 主辦單位國際交流基金,對評核成績極為嚴謹,每份答題紙均經多次多重手續複查,才發出成績。因此,考試不設覆核機制,主辦單位亦不會回答此等查詢。

*上列資料或有更改,請留意最新公佈 更多有關考試資料,請參考官方網頁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2866-9991,或以電郵 ( [email protected] )查詢